義務提供學校申請隔代教養小團輔活動
發表日期:2014-07-14
義務提供學校申請隔代教養小團輔實施計畫
一、緣起:時代的變遷,台灣隔代教養家庭有增加趨勢。商業週刊在2004年針對國內一至六年級的老師進行調查中發現:老師們對隔代教養孩子較以悲觀的看法。隔代教養所面對的問題:低學業成就、低自尊,挫折容忍力、情緒管理、品行、同儕關係等都差(林萬億,2004),這些是ㄧ般人對隔代教養家庭長大孩子的印象,然而亦有優秀的人,從小就由祖父母教養長大,如美國現任總統歐巴馬、前任總統柯林頓 。因此,如何讓在隔代教養長大的孩子也能在成長中自我調適,更能健全的發展,是本計畫實施的原因。
二、實施目標:
1. 了解隔代教養兒童自我概念與心理需求。
2. 增進隔代教養兒童積極正向態度。
3. 促進祖孫互動功能。
三、實施對象:國小五、六年級,主要教養者為祖父母之隔代教養兒童。初期選擇以高風險家庭隔代教養高比率的10所學校為先期實施對象。
四、實施方法:小團體輔導。
五、參加人數:每團10人以上,15人以下。
六、實施時間:利用學校晨間或午休時間之非正式上課時間,每次40~50分鐘,共計五次。
七、講師來源:王愛珠(退休教育人員、家庭教育專業人員、家庭教育輔導團家庭諮詢組組長、前友善校園輔導團團員)。未來將再徵求有意願之友善校園輔導團退休人員及具有心理輔導專業知能之志願者。
聯絡信箱 w0935670191@yahoo.com.tw 電話 0935670191
八、經費來源:小團輔帶領人為義務職。活動資料與材料由學校自備。
九、課程內容:如附件。
十、其他:志願輔導團招募事宜另議。